第(2/3)页 狐狸嘀嘀咕咕嘟嘟囔囔,见谢长安一味沉默摆明暂时不想露面,只好不情不愿接过打交道的活儿。 “碧云天玉催,谁拿你的法宝,你找谁便是了,为何在客栈周围布下法阵,阻我们进出,莫非你那宝贝见不得光,想将无关人等全部株连?” 李枚设阵时,玉催还没来,否则他定能察觉对方修为与自己不相上下,不会贸然行事。 至于那还没露面的第二个设阵者,本身就是无有境大修士,在场除了谢长安,所有人加起来都挡不住他,自然也无法察觉第二道法阵。 就连此刻的李枚,也没意识到自己这个“螳螂”后面还有“黄雀”。 李枚原本的确是将在场所有人都当成李绯同党的,因为李绯身上所窃之物太过重要,李氏几位大修士都被惊动,连带漫古今台与咫尺天涯两大宗门亦受其托付帮忙寻找,他千里迢迢追到这里来,心里恨极了李绯这个胆大包天的小贼,早将对方看作死人一个了。 “玉道友说笑了,此物乃我李氏至宝,还请让我先寻宝再与阁下闲话。” 他一边说着,一边随手定住李绯,后者原本趁着两人说话还想偷偷溜走,却不曾想自己在大修士面前的一举一动都形同虚设。 李绯面色煞白,急得满头大汗。 “玉前辈!这位前辈!我愿将法宝双手奉上,还求前辈救我一命!” 她走投无路,居然还想出祸水东引的法子。 李枚冷笑一声,手指微动,将她声音也给封了。 但封禁声音的法门随即却被解开。 李枚蓦地望向狐狸:“玉道友,你我无冤无仇,我追的也是家族至宝,你这是要与我动手吗?!” 狐狸对自己还需仰头看人的视角感到不满,又不想化成人形,左右看看,索性跳到边上楼梯扶手,居高俯瞰,终于位置满意了。 “我对劳什子法宝没兴趣,只是昔年跟这小修士有点渊源,想听听这其中的故事。” 这自然是谢长安传音让她出面的缘故。 李绯虽然疑惑,但有一线生机,岂有不赶紧抓住的道理。 “禀告前辈,我身上这件法宝名为龙飞凤舞,是……” 狐狸抬爪打断:“我要听的不是这个。” 李绯茫然。 狐狸:“我要听的是,你为何要偷李家的法宝?你一个齐生境初阶,即便得了这种法宝,也未能发挥其十之一二,反倒会引来杀身之祸吧?” 李枚微微皱眉,不知怎的,却没有阻止狐狸问话。 李绯双目染泪,微微垂首:“实不相瞒,晚辈还有一名兄长,名为李青,北浔洲李氏既为皇族,也有许多人入道修炼,我等二人虽为李氏旁支,但关系太远,也不受重视,自小便出外闯荡,后来因缘际会,回归宗亲,拜入师尊李虹门下,列为记名弟子。可是好景不长,在一次宗门斗法中,家兄李青惨死于同门手中,只因对方乃李虹最宠爱的关门弟子,宗门下令不得追究,只是赐了我些灵药,还允我入内门,就想将此事揭过去!我心中不忿,日夜痛苦,却因修为低微无法为兄报仇,最终只能趁其不备,偷出李氏法宝逃离,我从未想过能将法宝据为己有,但就算只是让李氏混乱一阵,也算值得了!” “这么听起来,这李绯还挺可怜的,你想帮她一手?” 狐狸若有所思,当面与谢长安传音,反正有谢长安在,李枚也不可能截取。 谢长安反问:“你逃亡的时候会去偷别人的家传法宝吗?” 狐狸理所当然:“会啊,如果真像她说的,都已经走投无路了,为何不直接把水搅浑,让他们不得安宁!” 谢长安:“那法宝是李氏至宝,收藏处必有修士镇守与禁制防护,她一个齐生境如何靠近窃取?还有,上回我见她时,他们还只是知常境,兄妹二人资质根骨寻常,的确并非修炼人才,否则当初李禾看在同宗的份上,就会收下他们了。而外门资材有限,她却能在很短时间内晋阶齐生境,这中间兴许也有不为人道的机缘曲折。” 狐狸慢吞吞地啊了一声:“所以她在撒谎?” 谢长安:“未必是撒谎,但肯定有所隐瞒。” 狐狸:“她要求我救命,居然还编瞎话,妄想骗我同情!” 李枚莫名其妙看着狐狸突然怒气冲冲上蹿下跳,他寻思反正追一路了,也不急于一时,狐狸与自己修为相仿,真打起来反倒会让李绯窥见逃跑之机,是以他居然颇有耐心等狐狸炸毛够了,方才开口说话。 “此女狡诈,说话只说对她有利的,道友莫要着了她的道。李青死在同门斗法里不假,但那是因为他明明赢了,却还不依不饶,一定要置对手于死地,最终却被反杀。这李绯眼看李青惨死,怀恨于心,不止设计嫁祸同门,竟还偷了法宝出逃。不怕道友笑话,镇守法宝的弟子被李绯所惑,倾心相待,甚至将禁制告知了她,却在她最后逃离宗门并偷走法宝时,为她所杀,我此番过来,不仅是拿回法宝,更是要清理门户的。” 李绯大喊起来:“前辈明鉴,他在冤枉我,没有这回事!您看他进来时二话不说布下法阵将所有人困住便知道了,这种大修士最是虚伪刻薄,他们哪里会在乎低阶修士的死活呢!” 随着她的话语,在场几人或多或少都流露出微妙神色。 李枚冷哼:“你莫要再执迷不悟了,将法宝交出来,跟我回宗门,也许还有一线生机,如今负隅顽抗,得到的惩罚只会更重!” 李绯盯着他,忽然笑起来:“那你动手啊,你怎么不敢动手,怕我将法宝毁了吗?” 李枚面上闪过一丝怒极,显然耐心到了极限。 “今日不管你毁不毁了法宝,我都要将你拿下!” 话音未半,袍袖之中三枚金光朝李绯罩下,李枚另一只手则筑起一道罡风高墙,防止狐狸插手。 第(2/3)页